招收目標及標準
(一)遵循中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二)法定年齡17周歲以上。
(三)國家認可文憑的各種高、中等學校在校學生之外的在職人員、從業(yè)者和社會發(fā)展別的工作人員。
(四)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立,不危害所報技術學習培訓。
(五)報考高升本或高升專的考生應具備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證。報考統(tǒng)招專升本的考生務必是已獲得經國家教育部核準審批的國民教育系列產品高等院校、高等職業(yè)教育自考考試組織授予的大專畢業(yè)證書、大學本科培訓證書或之上資格證書的工作人員。
(六)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報考。凡外地報名的考生(包含外地考生在我國報名),須出示長期性在報名所在城市生活或工作中的有效證件、證明文件。
(七)凡合乎所述報名標準的港澳臺地區(qū)考生(持合理身份證)及在我國居住的國外僑胞持所屬省(區(qū)、市)公安部門簽發(fā)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報考的,在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方法同別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證件類型挑選“港澳臺地區(qū)等”。
(八)全部報名參加全國聯(lián)考、單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申請辦理報名辦理手續(xù)。